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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國外買一台帶回來,購車金額、運費、關稅,約需40萬新台幣…
如果小弟想買98年後的四傳日蝕,我只會考慮面包那台…
價格我個人是覺得很ok,因為含一堆零件,已經是賠錢賣了。
哈哈,要不是我也有一台98年四傳日蝕,我就直購了!!! 以面包的開價,小弟我自己的車還不願意賣呢…
DSM4eve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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呵,我是不知道麵包的開價。
是車友就知道,光這些“原廠備品”就要不少錢了,還有一組TEIN USDM  ...
porco 發表於 2013-5-24 19:23

光是備品原廠零件就可以買一台車況好的gst有餘了…
原廠大燈左右一對約1萬8
車門膠條左右共4條,約1萬4
天窗膠條2條,約8千
前後檔膠條各1件,約3千5
外、上水切左右共4條,約7千
後車頂桿左右共4支,約6千
機油濾心座,約4千5
中傳軸前、後固定支架(軸套),約9千
引擎腳四支,約1萬1
前後底盤三腳架四支,約1萬2
上面全新原廠零件就超過9萬了…尚未列完
改裝部品也還沒計入…
為什麼我知道價錢…因為大部分小弟也都參與了團購 >"<
DSM4eve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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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知道你也有參與,每次有包裹在FB開箱就會tag你,真是太不像話了啊~~~

其實近幾年有一個想法提出來給各位去想一下,因為你們顧車顧得比我好,應該比我更需要去注意這個問題,那就是有沒有想過如果我們的車被撞了該怎麼辦?
法官會依照車子的年份來考量,例如,我的車子18年,法官可能會認為殘值只剩下3萬,而只要對方賠3萬。前一陣子更有案子是法官判不用賠。
或者,你也可以選擇請對方修到原狀,但因為你車子被撞壞的零件並不是全新的,所以實例上法官會判對方付部份的修車費,而自己也要負擔剩下的修車費。
也就是說,我們照顧得好好的車子被這麼一撞,雖然外觀還是像新車一樣,但就因為是老車所以瞬間價值變成十分之一。

也有人說,只要你能證明你的車子的確是有價值的就不會陷入這種泥淖。你懂、我懂,但是開雙B的法官懂嗎?
拋磚引玉吧~~~
porco 發表於 2013-5-25 12:47


說真的,這件事我也有想過,法官只會依車子的年份和殘值來作考量…但是應該不至於判不用賠吧,畢境車子算是私人財產,遭他人損毀竟不能索賠,這有討論的空間。
另外,個人看法是既然上法院,就儘可能提供一些車子的佐證資料,例如,車子狀況,內裝、外觀、甚至保養紀緣、何時更換零件、原廠零件料號等等,並可以拍照按日期建檔,這些只能證明車子雖然超過15年了,但是依舊如新,保養更換新品零件之紀錄歷歷在目,對個人是很有價值的,並且是作為日常代步工具,我只會要求對方恢復原狀,外觀(97改款原廠前後保)、內裝(98年黑灰雙色)均為原廠部品,不一定要全新零件,但是要按我原本狀況復原,並保有車子的代步功能,最後無車期間的交通費我也會一併取據,要求向對方賠償我的交通費之損失。
上法院要玩的的手段很多,除了請律師,自己平常也要多拍照、紀錄保養經過,來設法說服法官這台車對我們自己的價值。
不知道小弟這樣的想法是否可行??
DSM4eve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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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不愧是達人~連原廠都得甘拜下風了~真的不得不佩服~
大樂透 發表於 2013-5-25 09:36

小弟不是達人,只是捨得花錢買原廠零件…
車友間分享經驗,也只是想說明,玩車也要會顧車,而要顧車是需要投資的…

回不去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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